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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学院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办法

作者: 时间:2024-07-10 点击数:

一、污染物的处理原则为分类收集、存放、分别集中处理,尽可能减少废物量,减少污染。废弃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排放标准。

二、实验室医学废物的处理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,在设计和执行关于生物危害性废弃物处理、运输和废弃的规划之前,必须参考最新版的相关文件。

三、每天实验结束后,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废弃物。

四、可重复利用的玻璃器材如玻璃片、吸管、玻璃瓶等用1000-3000mg/L有效氯溶液浸泡2~6小时,然后清洗重新使用或者废弃。

五、固体可燃性废物分类收集、处理。固体非可燃性废物分类收集,可加漂白粉进行氯化消毒处理。

六、液体废物一般可加漂白粉进行氯化消毒处理。实验过程中采集的尿、血液等生物样品,加漂白粉搅拌后作用2~4小时,倒入化粪池或厕所。

七、一次性使用的制品如手套、帽子、口罩等使用后放入污物袋内集中回收。

八、不再需要的易燃、易爆、剧毒化学药品,应交由学校保卫处处理,不能随便丢弃。


作者:王素萍 审核人:颜世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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