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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州学院体育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

作者: 时间:2024-11-19 点击数:

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、环保管理,预防安全事故发生,切实保障实验室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,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,根据《德州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》要求,特签订此责任书。

一、责任期限:2024年1月-2024年12月

二、责任目标:在责任期内,杜绝发生各类大小安全责任事故。

三、管理责任:

1、坚持“谁主管,谁负责;谁使用,谁负责;谁指导,谁负责”的原则,逐级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。院(部)党政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,与学校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。

2、建立健全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,逐步建立制度化、规范化、标准化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机制,将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中。

3、贯彻“预防为主”的安全方针,按照国家、省、市相关法规和文件规定以及《德州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》要求,建立常态化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,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检查,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。

4、组织并落实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环保培训工作,定期开展安全常识教育,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,推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,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。

5、危险化学品、生物药品和实验动物的管理科学、规范;废液、废渣或过期药品得到妥善处理;做好水、电安全管理,定期检查,排除隐患;加强实验室环境监管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 施;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;大型仪器、特种设备有专人管理,并保证安全使用。

6、对安全工作出色的院、系和个人,将予以表彰。对不切实履行安全职责,造成安全管理混乱,安全隐患久拖不改,以致养患成灾的单位将追究当事者和领导者的责任。

7、按照政府部门和学校的要求,认真做好其它相关的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,及时报送有关信息。

四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,实验管理中心和各学院(研究院) 各执壹份。自签订之日起生效。若遇责任人变动,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。


体育学院(党政)负责人:  实验中心负责人签字:



  (单位盖章)

日期: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日期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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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534-8985838